会昌县环境卫生规划
1.1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内容的循环经济的3R思想,建立城市垃圾综合管理模式。结合会昌的实际情况提出较先进、科学、前瞻和可操作的环境卫生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和实施对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步骤地建设,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体系,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1.2规划原则
以“清洁城区、造福人民,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协调发展”为规划原则。
1.3规划范围
此次规划依据《会昌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主要用地在文武坝镇的范围内,北至绵江南,南至206国道连接线二级公路与323国道交汇处,西至岚山自然生态保护区,东至文武坝中学以东。分为中心城区、工业区、农村地区三个层次。
(1)中心城区:即新城区(水西红色旅游休闲区、城北生活休闲区、行政办公综合区)和老城区(城东商业区、城南生活区),此层次为重点规划:
(2)工业区:即县城东南的工业园区,此层次为一般规划;
(3)农村地区:即中心城区外围的农村地区,此层次为原则性规划。
1.4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2009-2015年
远期规划:2016-2020年
1.5规划内容
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置系统规划,包括收运设施、设备和处理处置设施规划;
其他垃圾,包括粪便、建筑垃圾、餐饮垃圾、大件垃圾和医疗垃圾等的收运处置规划;
城市保洁系统规划包括道路保洁、水域保洁、楼宇保洁和保洁设施设备配置等规划;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包括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和废物箱)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基层环卫机构、作息场所、环境卫生停生管理体系、产业化发展、科技进步等规划。车场和车辆清洗站)等规划;
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包括环境卫生管理体系、产业化发展、科技进步等规划。
1.6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2008年11月11日)
《江西省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8年4月)
(2)环卫设施标准及相关技术法规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17-2006)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设计规范》(CJJ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CJJ/T126-2008)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垃圾排放》(CJ/T3033-1996)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
《城市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08)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65-2004)
《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
(3)会昌县规划
《会昌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