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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被正式命名为“江西省卫生县城”

会昌信息港 2010-3-7 17:39:02

会昌县被正式命名为“江西省卫生县城”

  22日,记者从县有关部门了解到:江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1日下发的赣爱卫发20102号文件决定,正式命名会昌县为“江西省卫生县城”。

  20064月,我县启动“四创”工作以来,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四创”活动。特别是在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方面,在省、市卫生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县以创建优良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把建设“开发的、生态的、和谐平安小康的新会昌”作为城市发展目标,以创建卫生城市为载体,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城市市政设施和卫生基础设施,强化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通过近4年的创建,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和内涵明显提升,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树立起了开明开放的城市新形象。

  根据县爱卫办和赣州市爱卫办的推荐,省爱卫办先后组织专家对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技术指导、暗访调研、考核鉴定和社会公示,认为会昌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加强了城市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了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增强了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江西省卫生县城城标准》。经研究,决定命名会昌县为“江西省卫生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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