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会昌籍治安巡防队员的公告
会昌信息港
2010-5-28 19:02:46
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劳动合同制巡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非会昌籍男性人员22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2、大专以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优先,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有驾驶技能人员优先(优先条件以加分形式在面试阶段实施)。
3、要求身高165厘米以上,30周岁以下(1980年以后出生)。
4、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人员性质
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每年一签,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决定是否续签。
四、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1000元/月,用人单位解决医保、社保、工伤保险。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5日至2010年5月16日;
2、报名地点:会昌县公安局一楼大厅;
3、须带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1寸2张;
4、有驾驶证人员须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会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昌县监察局、会昌县公安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体能测试
时间:2010年5月17日8时;
地点:在会昌县公安局一楼大厅集中后统一带至会昌县体育场(新会昌中学旁边);
项目:3000米跑 、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
体能测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进入面试。
(四)面试
时间:2010年5月18日10时;
地点:会昌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内容:仪表、神态,重点考察表达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
优先人员加分措施: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加1分,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加1分,有驾驶技能人员加1分,累计加分以2分为上限。加分计入面试成绩,面试人员从高分到底分按1:1的比例参加体验。
(五)体检
时间:2010年5月19日8时;
地点:会昌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
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电图、胸片、肝功能(需空腹);
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如体检或政审有不合格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会昌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享受规定待遇。
本公告由会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870778938(朱警官),13879776899(陈警官)
会昌县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5月5日
一、招聘名额
非会昌籍男性人员22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2、大专以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优先,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有驾驶技能人员优先(优先条件以加分形式在面试阶段实施)。
3、要求身高165厘米以上,30周岁以下(1980年以后出生)。
4、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人员性质
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每年一签,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决定是否续签。
四、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1000元/月,用人单位解决医保、社保、工伤保险。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5日至2010年5月16日;
2、报名地点:会昌县公安局一楼大厅;
3、须带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1寸2张;
4、有驾驶证人员须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会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昌县监察局、会昌县公安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体能测试
时间:2010年5月17日8时;
地点:在会昌县公安局一楼大厅集中后统一带至会昌县体育场(新会昌中学旁边);
项目:3000米跑 、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
体能测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进入面试。
(四)面试
时间:2010年5月18日10时;
地点:会昌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内容:仪表、神态,重点考察表达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
优先人员加分措施: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加1分,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加1分,有驾驶技能人员加1分,累计加分以2分为上限。加分计入面试成绩,面试人员从高分到底分按1:1的比例参加体验。
(五)体检
时间:2010年5月19日8时;
地点:会昌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
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电图、胸片、肝功能(需空腹);
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如体检或政审有不合格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会昌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享受规定待遇。
本公告由会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870778938(朱警官),13879776899(陈警官)
会昌县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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