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会昌县2010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会昌信息港
2010-7-26 11:04:46
各有关单位:
根据赣州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0]159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0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条件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0号)执行。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考核认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赣人发[2009]155号)执行。
2、关于“考评结合”。为了加强和规范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从今年开始,我省在非国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考评结合”办法。非国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54号)的规定执行。
3、农村实用人才职称申报仍按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农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人字[2005]85号)执行。
4、关于准确把握申报人员身份界定。按照职称工作要求,除国家明文规定的特殊人员外,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同类人员,下同)。为了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各单位都必须坚持原则,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身份界定工作,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
5、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中进行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的通知》(赣人发字[2003]36号)精神的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申报、审核、评审、聘任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职称外语
今年职称外语仍严格按照《关于转发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赣市人字[2007]106号)执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终算时间之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以及1971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2006年起,由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以及部队转业到地方的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3、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4、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符合外语免试条件者,需填写《江西省职称外语免试人员审核表》,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贴入《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中的外语考试证明栏内,并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程序进行审核。
三、申报材料审核
1、在审核申报材料时,要着重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任职期间考核以及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将其所有相关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展示,确定无异,方可报送。
2、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应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及时将申报材料退回申报者本人,并说明原因。
四、关于有关政策性问题
1、关于业绩终算时间。继续执行我省职称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今年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业绩和年龄等终算时间均为当年7月31日。资历、聘任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外语免试年龄等均按周年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
3、对不同系列资格转换从严控制。工作岗位性质未发生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实行系列转换评审。如确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转换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可以先申报转换评审现岗位所对应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年再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凡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得通过评审或系列转换方式取得资格。
根据赣州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0]159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0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条件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0号)执行。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考核认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赣人发[2009]155号)执行。
2、关于“考评结合”。为了加强和规范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从今年开始,我省在非国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考评结合”办法。非国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54号)的规定执行。
3、农村实用人才职称申报仍按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农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人字[2005]85号)执行。
4、关于准确把握申报人员身份界定。按照职称工作要求,除国家明文规定的特殊人员外,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同类人员,下同)。为了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各单位都必须坚持原则,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身份界定工作,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
5、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中进行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的通知》(赣人发字[2003]36号)精神的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申报、审核、评审、聘任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职称外语
今年职称外语仍严格按照《关于转发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赣市人字[2007]106号)执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终算时间之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以及1971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2006年起,由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以及部队转业到地方的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3、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4、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符合外语免试条件者,需填写《江西省职称外语免试人员审核表》,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贴入《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中的外语考试证明栏内,并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程序进行审核。
三、申报材料审核
1、在审核申报材料时,要着重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任职期间考核以及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将其所有相关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展示,确定无异,方可报送。
2、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应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及时将申报材料退回申报者本人,并说明原因。
四、关于有关政策性问题
1、关于业绩终算时间。继续执行我省职称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今年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业绩和年龄等终算时间均为当年7月31日。资历、聘任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外语免试年龄等均按周年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
3、对不同系列资格转换从严控制。工作岗位性质未发生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实行系列转换评审。如确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转换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可以先申报转换评审现岗位所对应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年再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凡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得通过评审或系列转换方式取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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