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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县城学校教职工聘用工作的通知

会昌信息港 互联网 2011-3-22 23:35:55
会教字〔2011〕45号

关于切实做好县城学校教职工聘用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学校:

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职工任用机制,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05〕50号)和《会昌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会府字〔2007〕65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县城学校教职工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按岗位要求聘用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坚持任人唯贤、择优聘用,按教职工德、能、勤、绩、廉考核结果及身体状况,在确定的岗位择优聘用工作人员;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按聘用的办法和程序实施聘用工作。

会昌中学、实验学校、会昌二中、希望小学、会昌小学、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等7所县城学校从2011年秋季开始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校从2012年秋季开始逐步实行教职工聘用制。2011年秋季县城各学校面向本校教职工差额聘用,落聘人数为在编教职工总数的1%,不足1人的可以采取进一法,分类别考核得分靠后的教职工列为落聘对象,被聘用的教职工聘期暂定为1年(每年一聘)。

二、聘用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教职工可适当降低聘用要求,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须履行相关手续,未履行相关手续又不坚持上班的教职工则予以解聘、辞退。

下列人员直接列为落聘对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被公安部门立案处罚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严重损害学校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失误的。违法违纪被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理的按规定执行。

三、聘用办法和程序

(一)宣传发动,成立机构。各学校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宣传实行教职工聘用制的目的、意义和办法,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形成人人支持和参与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职工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做好相关各项工作,顺利、平稳推进教职工聘用制实施。

(二)制定教职工考核与聘用方案。各学校在编制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公布聘用岗位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聘期及聘用方法等事项。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教职工分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教职工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制定考核与聘用方案的程序为:拟定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讨论方案,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根据征求意见修改方案,将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通过——将方案报教育局审定——将方案印发给每位教职工——实施方案。

(三)组织开展聘用工作。各学校以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开展聘用工作,聘用程序为:教职工申请应聘——各学校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各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各学校公示拟聘和落聘人员名单——确定聘用和落聘人员,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将落聘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

(四)妥善安置落聘人员。未聘用的教职工为待聘人员,待聘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待岗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县教育局安排新的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单位的教职工在15日内到所在单位报到上班,否则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辞退,档案移送县人才交流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努力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教职工聘用制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激活学校用人机制,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学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建立激励竞争,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师任用新机制,努力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人员能多能少,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促进全县教育提升进位、跨越发展。

(二)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推行教职工聘用制是一项重大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涉及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各学校要同心协力、克服困难、积极努力,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耐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教职工充分认识到这项改革的目的意义及其必要性,并积极参与到这项改革中来。

(三)严肃纪律,确保教职工聘用制顺利有效实施。各学校在实施教职工聘用制工作中要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充分让本单位教职工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教职工聘用制稳步、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在教职工聘用制工作中操作不当、落实不力和弄虚作假的,将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管理,认真落实每个环节工作。县教育局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的落实。2011年3月15日前做好实施教职工聘用制宣传发动,3月31日前各学校制定教职工考评与聘用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7月15日前各学校完成教职工考评工作,8月5日前各学校确定聘用和落聘教职工名单并将名单报县教育局人事股,8月20日前做好落聘人员培训和重新安排工作单位等工作。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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