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建立劳模长效褒奖和保障机制
会昌信息港
2011-4-23 20:25:23
本报赣州讯(记者张武明)近日,记者在赣州市采访时了解到,该市建立了劳模长效褒奖和保障机制。目前,市总工会建立了工会领导与一线劳模、困难劳模结对联系制度,由12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12位来自生产一线的全国劳模和12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结对联系。
据赣州市总工会负责人介绍,该市劳模联系制度要求做到“四个必访”,即重大困难必访、大病伤亡必访、重大节日必访和重大纠纷必访。此外,该市对劳模实施了以精神奖励为主、同时享受提高退休金和补充养老保险等待遇的奖励机制。赣州市还率先在全省成立了赣州市劳模奖励基金和赣州市困难劳模帮扶基金。迄今为止,这两项基金已经筹款200余万元,由赣州市财政划拨和市总工会专项资金按照一定比例共同运作,用于奖励全市范围内评选出的优秀劳模和救助有特殊困难的劳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如今,赣州市已经建立相对完善的劳模管理制度,强化了劳模日常管理工作。市总工会建立了全市劳模数据库,18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劳模管理机构,并派专人负责。该市还将困难劳模帮扶工作纳入了全市维权帮扶范围,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事业单位不得安排劳模下岗,特殊情况需安排劳模下岗的,须报市总工会批准;帮助困难劳模解决住房问题,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优先为困难劳模提供住房保障;协调相关方面适当提高劳模医疗费的统筹比例,把基本符合条件的劳模全部纳入新型合作医疗体系,着力解决好离退休劳模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据赣州市总工会负责人介绍,该市劳模联系制度要求做到“四个必访”,即重大困难必访、大病伤亡必访、重大节日必访和重大纠纷必访。此外,该市对劳模实施了以精神奖励为主、同时享受提高退休金和补充养老保险等待遇的奖励机制。赣州市还率先在全省成立了赣州市劳模奖励基金和赣州市困难劳模帮扶基金。迄今为止,这两项基金已经筹款200余万元,由赣州市财政划拨和市总工会专项资金按照一定比例共同运作,用于奖励全市范围内评选出的优秀劳模和救助有特殊困难的劳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如今,赣州市已经建立相对完善的劳模管理制度,强化了劳模日常管理工作。市总工会建立了全市劳模数据库,18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劳模管理机构,并派专人负责。该市还将困难劳模帮扶工作纳入了全市维权帮扶范围,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事业单位不得安排劳模下岗,特殊情况需安排劳模下岗的,须报市总工会批准;帮助困难劳模解决住房问题,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优先为困难劳模提供住房保障;协调相关方面适当提高劳模医疗费的统筹比例,把基本符合条件的劳模全部纳入新型合作医疗体系,着力解决好离退休劳模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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