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减免税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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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人民政府网
2011-11-2 16:24:17
县地税局通过落实减免税政策,精心培植税源,积极扶持中小企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
1.对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依法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提出减免税申请。
1.对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依法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提出减免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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