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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田司法所坚持“三个对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会昌信息港 会昌县人民政府网 2011-11-2 16:13:00
周田司法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党和政府主导下维护群众利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既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保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与人民调解相对接。坚持诉调结合,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法律援助工作全过程,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采用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周田镇下营村村民何某现年73岁由于其夫(再婚)病故,其夫家儿子汪某对何某恶语相向、拳脚相加,不对其承担赡养义务,导致何某生活困难,无以为寄,靠夜晚捡垃圾为生。后经司法所处理,孙某承认了自己的过错。但事后汪某却仍不履行赡养义务。法庭在受理前委托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针对这起较新类型的纠纷,我们积极做汪某本人及其家属的工作,最后使当事人自愿履行赡养义务。
  二是与普法工作相对接。把法律咨询、案件办理过程变为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过程,注重做好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通过法律援助达到既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又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的目的。周田镇上营村村民王某的儿子小志在上学的途中,突然从路旁一户人家窜出一条狗直冲小志而来,小志在躲闪中撞上了正在行驶的三轮车上,造成右上肢骨折。事发后,当事人之间相互推诿,由此产生矛盾。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此事后,做了认真的走访和调查,依法明确了各自的责任,经耐心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三是与信访相工作对接。积极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我们接访的并解答群众咨询8人次,引导上访人员进入诉讼程序1起。周田“两新区”(新学校、新社区)长江村村民刘某因征地安置补偿问题与征地工作组发生纠纷,后该村民上访到镇政府,如此事不妥善解决将有可能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在我们司法所的协调下,解决了当事人的正当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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