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赣州市农村中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简明读本》学用等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会昌信息港
2010-9-23 21:30:15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局、团委,赣州市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为了解掌握各地开展《赣州市农村中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简明读本》(以下简称《读本》)学用、落实《关于在全市建立关爱困难党员“一卡通”制度的意见》以及在外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等工作情况,经部领导同意,定于9月下旬进行督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年9月25日~28日,由市委组织员办牵头,抽调市委教育工委、团市委以及部分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分片对各县(市、区)有关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各组形成书面督查情况报告,于9月30日上午9∶00在市委组织部集中汇报。
二、督查内容及方式
开展《读本》学用工作情况:查阅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教育局党组织有关资料台账,每个县(市、区)选择2所《读本》学用工作做得较好的农村中学,重点督查五个方面内容:一是进行《读本》强化培训情况。看是否利用暑假,组织承担了《读本》教学任务的教师、党务工作者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强化培训,研究学科教学与《读本》教学的结合点。二是制定实施《读本》教学方案情况。看学校是否将《读本》教学列入课表,教学课时是否达到每学期5个学时;学校有无制作《读本》教学课件,授课教师有无认真备课,《读本》教学课时有无被其他课程占用现象。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学校是否通过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知识竞赛、党的知识大讨论等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中学生学习党的知识的兴趣;是否邀请专家、模范人物、优秀共产党员等为农村中学生作报告。四是加强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重点看学校党组织能否及时将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纳入培养视野;是否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进行教育考察,并将其中的优秀分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建立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台账,坚持对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与跟踪管理。五是《读本》学用典型培育推介情况。重点看县(市、区)有无选择1~2所农村中学进行《读本》教学典型培育,是否通过推进会、座谈会、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的形式加大宣传推介;所培育的典型学校党团组织是否健全,是否有浓厚的《读本》教学氛围。
三、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交督查组带回。
2.各督查组要高度负责,认真履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督查情况,督查结果要经得起质询和检验。
3.请各地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于9月21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委组织员办(邮箱:zzbzzyb@ganzhou.gov.cn),便于督查组联系。
为了解掌握各地开展《赣州市农村中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简明读本》(以下简称《读本》)学用、落实《关于在全市建立关爱困难党员“一卡通”制度的意见》以及在外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等工作情况,经部领导同意,定于9月下旬进行督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年9月25日~28日,由市委组织员办牵头,抽调市委教育工委、团市委以及部分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分片对各县(市、区)有关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各组形成书面督查情况报告,于9月30日上午9∶00在市委组织部集中汇报。
二、督查内容及方式
开展《读本》学用工作情况:查阅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教育局党组织有关资料台账,每个县(市、区)选择2所《读本》学用工作做得较好的农村中学,重点督查五个方面内容:一是进行《读本》强化培训情况。看是否利用暑假,组织承担了《读本》教学任务的教师、党务工作者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强化培训,研究学科教学与《读本》教学的结合点。二是制定实施《读本》教学方案情况。看学校是否将《读本》教学列入课表,教学课时是否达到每学期5个学时;学校有无制作《读本》教学课件,授课教师有无认真备课,《读本》教学课时有无被其他课程占用现象。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学校是否通过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知识竞赛、党的知识大讨论等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中学生学习党的知识的兴趣;是否邀请专家、模范人物、优秀共产党员等为农村中学生作报告。四是加强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重点看学校党组织能否及时将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纳入培养视野;是否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进行教育考察,并将其中的优秀分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建立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台账,坚持对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与跟踪管理。五是《读本》学用典型培育推介情况。重点看县(市、区)有无选择1~2所农村中学进行《读本》教学典型培育,是否通过推进会、座谈会、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的形式加大宣传推介;所培育的典型学校党团组织是否健全,是否有浓厚的《读本》教学氛围。
三、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交督查组带回。
2.各督查组要高度负责,认真履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督查情况,督查结果要经得起质询和检验。
3.请各地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于9月21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委组织员办(邮箱:zzbzzyb@ganzhou.gov.cn),便于督查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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