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危房改造将实行补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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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人民政府网
2011-11-15 16:11:06
为扎实稳妥推进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居住环境,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县将对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危房改造实行补助制度。
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乡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及其遗属;二是在乡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及其遗属住房属危房。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危房改造工作将按照“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以户均1.1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实施分类补助,重点保障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新建住房。
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乡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及其遗属;二是在乡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及其遗属住房属危房。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危房改造工作将按照“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以户均1.1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实施分类补助,重点保障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新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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