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教师培养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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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7 16:00:22
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初中,县直各学校:
2011年,我县引进了一批新教师。为了使新教师自我完善、尽快提高、迅速成长,早日成为优秀教师,现就加强我县中小学校新教师培养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分笔试、考评两部分内容进行考核,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教育理论,考评内容为师德表现、遵守纪律、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成效等。
二、培养和考核对象
新教师培养和考核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考核时间
2012年暑假(7月份)县有关部门组织考试、考评。
四、工作要求
1.要使新教师明确工作、学习要求。各学校要将新教师培养和考核工作事项传达到每个教师,并对新教师提出具体的工作、学习要求,使他们明确目标、树立信心,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不断进取,扎实工作,勤奋学习。要求新教师要加强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的学习,养成坚持经常性学习,虚心向优秀教师学习的良好习惯,切实提高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要关心新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新教师的培养工作,制定新教师培养工作计划,加强新教师培养管理,促进新教师专业成长。要大力实施人文关怀,校长要经常与新教师谈心,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热心帮助克服各种困难。各学校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为教师创设良好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让所有新教师能安下心来,努力工作、努力学习。
3.要加强新教师成长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指导新教师加强师德修养,认真落实教学常规,有计划、有系统地学习学科知识、教育理论知识,促进他们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要通过师徒结对、校本培训、外派学习培训等形式,使新教师掌握教育新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驾驭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定期检查新教师的工作情况(包括备课、上课、听课、作业批改、参加教研等常规落实情况)、学习情况(包括学习形式、内容、效果等),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使新教师不断完善提高。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2011年,我县引进了一批新教师。为了使新教师自我完善、尽快提高、迅速成长,早日成为优秀教师,现就加强我县中小学校新教师培养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分笔试、考评两部分内容进行考核,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教育理论,考评内容为师德表现、遵守纪律、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成效等。
二、培养和考核对象
新教师培养和考核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考核时间
2012年暑假(7月份)县有关部门组织考试、考评。
四、工作要求
1.要使新教师明确工作、学习要求。各学校要将新教师培养和考核工作事项传达到每个教师,并对新教师提出具体的工作、学习要求,使他们明确目标、树立信心,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不断进取,扎实工作,勤奋学习。要求新教师要加强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的学习,养成坚持经常性学习,虚心向优秀教师学习的良好习惯,切实提高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要关心新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新教师的培养工作,制定新教师培养工作计划,加强新教师培养管理,促进新教师专业成长。要大力实施人文关怀,校长要经常与新教师谈心,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热心帮助克服各种困难。各学校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为教师创设良好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让所有新教师能安下心来,努力工作、努力学习。
3.要加强新教师成长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指导新教师加强师德修养,认真落实教学常规,有计划、有系统地学习学科知识、教育理论知识,促进他们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要通过师徒结对、校本培训、外派学习培训等形式,使新教师掌握教育新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驾驭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定期检查新教师的工作情况(包括备课、上课、听课、作业批改、参加教研等常规落实情况)、学习情况(包括学习形式、内容、效果等),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使新教师不断完善提高。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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