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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研究生课程在职进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会昌信息港 会昌教育局网站 2011-11-25 16:25:11
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初中,县直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研究生课程在职进修班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研究生课程在职进修班,是加强在职教师岗位进修,提高我县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教育发展内涵质量而出台的一项有力措施,此次省教育厅推荐的东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经省学位办登记备案,符合在我省面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举办教育类研究生课程在职进修班的资质。

今年起组织的中小学教师研究生课程班,研修学科进一步强化了针对性,学习方式更加灵活,学科门类更为齐全,较好地解决了中小学教师的工学矛盾,缓解了学校和个人培训费用不足的问题。各学校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参加学习,要建立各种奖励制度,尽量从公用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用于补贴教师研修费用。

符合条件的教师(以校为单位)于每年10月底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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