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拘泥于“当事人未诉,法院不告不理”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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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法院网
2011-9-2 16:16:53
会昌法院网讯 “会昌法院的法官真正是为老表服务的,我不出家门一步、不打官司就把我多年的纠纷给解决了,实在是没想到!”会昌县富城乡桂村排农民曾某逢人就说。原来曾某祖辈久居该村,狮神背水电站投资人欲在该村建筑电站,因房屋果树农田等补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共识,矛盾尖锐,甚至打架斗殴多次,曾某父子为此上访多次,县、乡干部也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问题仍未能得到解决,而双方谁都不愿诉诸法院,矛盾一度陷入僵局。会昌法院法官下乡办案时听说此事后,立即走访群众了解情况,主动召集双方进行纠纷调解,动之于情,晓之以理,明之于法,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在互谅互让的氛围下达成了协议,并履行完毕。
近年来,会昌法院法官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并未拘泥于“当事人未诉,法院不告不理”的做法,“身入”基层,“心入”群众,通过诉前调解,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处处体现人民法官亲民风采。
近年来,会昌法院法官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并未拘泥于“当事人未诉,法院不告不理”的做法,“身入”基层,“心入”群众,通过诉前调解,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处处体现人民法官亲民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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