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新的人口和计生“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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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2009-12-29 14:34:42
12月28日从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并于近日起执行。与1992年我省出台的制度相比,新的“一票否决”制度适用范围更广,处罚力度更大。
适用于“一票否决”的情况包括7项
据记者了解,我省1992年下发的“一票否决”制度只有计划生育率、出生率这两个指标,当时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现在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仅要控制人口数量,还要改善人口结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特别是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任务十分紧迫和艰巨。
因此新出台的“一票否决”制度内容包括7项: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人口控制指标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两年以上严重失调且治理不力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严重违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人口数据严重失实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因违法行政导致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或辖区内发生影响重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单位干部职工(含聘用制工作人员)中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且不按规定处理到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
“一票否决”执行期限为一年
因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实行“一票否决”的执行期限为一年。一年内,取消地区、部门、单位参加综合性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不得授予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不得易地易岗重用任职,不得晋职晋级。列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连续两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对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或责令辞职。
建立了跟踪否决制度
对地区、部门、单位作出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决定时,原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调离原岗位不足一年的,须予以跟踪否决;已晋职晋级的,要降至原职级;已获得先进和荣誉称号的,撤销其先进和荣誉称号。
适用于“一票否决”的情况包括7项
据记者了解,我省1992年下发的“一票否决”制度只有计划生育率、出生率这两个指标,当时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现在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仅要控制人口数量,还要改善人口结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特别是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任务十分紧迫和艰巨。
因此新出台的“一票否决”制度内容包括7项: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人口控制指标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两年以上严重失调且治理不力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严重违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人口数据严重失实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因违法行政导致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或辖区内发生影响重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单位干部职工(含聘用制工作人员)中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且不按规定处理到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
“一票否决”执行期限为一年
因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实行“一票否决”的执行期限为一年。一年内,取消地区、部门、单位参加综合性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不得授予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不得易地易岗重用任职,不得晋职晋级。列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连续两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对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或责令辞职。
建立了跟踪否决制度
对地区、部门、单位作出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决定时,原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调离原岗位不足一年的,须予以跟踪否决;已晋职晋级的,要降至原职级;已获得先进和荣誉称号的,撤销其先进和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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