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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0~2011学年支教工作的通知

会昌信息港 2010-7-4 15:31:34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学校:

做好县城中小学教师定期到农村支教工作,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实现教育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的重要举措。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赣州市进一步加强城镇学校和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08〕34号)精神和县政府2010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10~2011学年县城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县城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农村学校支教,以及农村学校派员到县城学校跟班学习的方式,建立我县城乡学校相对固定的对口支援关系,支持和帮助受援学校提升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1.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支教学校要协助受援学校找准管理的突破口、诊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出适合农村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具有本校特色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受援学校的管理水平。

2.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支教教师通过承担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听课、与教师交谈等多种方式,找准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途径,为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教教师通过举办讲座、上示范课、专题研讨等多种途径,帮助受援学校培训教师,提高受援学校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

3.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支教学校和教师为受援学校出谋划策,通过采取农村学生喜爱的教育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支教形式和对象

1.采取帮扶结对,互派教师,分二批支教一年(每批一个学期)的形式开展支教活动。县城学校每批派2人到农村学校支教,受援学校每批派2人到支教学校跟班学习。

2.支教对象为县城小学、初中县以上骨干教师(具体指省市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重点培养的中层领导。采取本人报名,学校研究决定的形式确定支教和跟班学习人选,并于7月10日前将《会昌县中小学教师支教(跟班学习)情况登记表》(附件3)上交至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支教时间和对口支援单位

支教时间为2010年9月起至2011年7月止。对口支援学校如下:

实验学校—小密初中(2010年秋)

实验学校—庄口初中(2011年春)

会昌二中—筠门岭初中(2010年秋)

会昌二中—周田中学(2011年春)

会昌小学—筠门岭中心小学(2010年秋)

会昌小学—周田中心小学(2011年春)

希望小学—小密中心小学(2010年秋)

希望小学—庄口中心小学(2011年春)

四、工作要求

支教教师要保证出色完成支教工作任务,主要要求如下:

1.服从受援学校的安排,担任原学校所任教学科,是学校领导的参与学校管理。

2.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早退,积极参加学校会议、活动,一个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或15个课时。

3.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落实《教学常规》,教学成绩不低于学校同级同科平均成绩。

4.认真指导学校教学、班主任等工作,每学期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6节,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举行讲座不少于2次,并取得实效。

5.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受援学校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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