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会昌信息港
2010-8-7 12:19:00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为及时反映教育工作动态,提高宣传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正确的舆论引导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展示我县教育系统新形象、新风貌,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队伍建设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和县直各学校要配备兼职宣传信息员,并明确一位学校领导分管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具体名单于2010年9月1日前报县教育局秘书股。各学校要关心支持宣传信息员的工作与生活,建立信息报送奖励制度(具体标准自行制定),积极为他们创设有利条件,引导他们学会围绕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从大量的工作信息中筛选出教育动态新闻的能力,形成全县教育宣传工作合力。县教育局将定期开展学校宣传信息人员业务研讨、培训和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二、信息报送内容
(一)重点信息。重点做好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发展的工作意见、指示精神和县教育局部署的中心工作的宣传工作,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贯彻落实工作措施的做法、经验、综合调研信息。
(二)日常动态信息。主要包括各级领导到各中小学、各单位视察、调研、指导工作等情况;各级领导批示及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研究成果情况;重大荣誉和奖励情况;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事迹;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和年度工作总结;其他重要动态信息。
(三)紧急信息。全县教育系统发生的各种突发、重大事件等。
(四)预警信息。教育系统出现的有关教育教学、师生和校产安全、教职工思想动向等苗头性、倾向性的信息。
三、信息报送管理要求
(一)日常动态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简练、适用。要着重反映本学校、本股室的大事、要事,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要确保信息内容准确统一、形式规范有序。紧急信息要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时要继续关注并报告事件发展情况。所有信息报送实行单位负责人审签制度。
(三)县教育局秘书股是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股室,直接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有关媒体报送信息。各学校向上级部门或媒体报送的信息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方可上报。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和县直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每周至少上报有效信息1条(篇),信息采用及积分排名情况每月初将在会昌县教育局网站通报。
(三)非涉密信息直接通过邮件报送,不能公开或不合适公开的涉密信息应该通过其他途径向局领导直接汇报。非涉密信息报送邮箱地址:hcjy5622168@163.com。所报信息和图片一律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文字字体为三号仿宋。
四、信息考核办法
(一)县教育局机关干职工报送的正面报道信息、调研文章、工作通讯被各级各类媒体刊物采用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稿多投的取最高级别奖励):
1.被县教育局主办的《会昌教育》、《会昌教育网》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5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20元。
2.被县委办《每日汇要》、《会昌信息》,县政府办《政务信息》,县委宣传部《新会昌》周刊、县电视台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2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100元。
3.被《赣州教育简报》、《赣州教育网》采用信息的每条奖励5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150元。
4.被省教育主管部门或市委、市政府主办的媒体刊物如《江西教育》、江西教育电视台、《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等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6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200元。
5.被国家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主办的媒体刊物如《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江西日报》等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10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500元。
6.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求是》、《半月谈》(含内部版)等国家级媒体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30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800元。
(二)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和县直各学校报送的被相关媒体刊物采用的信息和调研文章、工作通讯参照县教育局机关标准,按从低到高级别分别记1分、3分、5分、8分、12分、20分,2分、5分、10分、15分、25分、35分,一稿多投的取最高级别记分,不重复、累计记分。各学校的每学年的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积分情况列入学校工作目标考核。
(三)县教育局将根据全年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得分情况,每年评选产生全县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县教育宣传先进个人若干名,由县教育局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二O一O年八月三日
为及时反映教育工作动态,提高宣传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正确的舆论引导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展示我县教育系统新形象、新风貌,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队伍建设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和县直各学校要配备兼职宣传信息员,并明确一位学校领导分管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具体名单于2010年9月1日前报县教育局秘书股。各学校要关心支持宣传信息员的工作与生活,建立信息报送奖励制度(具体标准自行制定),积极为他们创设有利条件,引导他们学会围绕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从大量的工作信息中筛选出教育动态新闻的能力,形成全县教育宣传工作合力。县教育局将定期开展学校宣传信息人员业务研讨、培训和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二、信息报送内容
(一)重点信息。重点做好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发展的工作意见、指示精神和县教育局部署的中心工作的宣传工作,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贯彻落实工作措施的做法、经验、综合调研信息。
(二)日常动态信息。主要包括各级领导到各中小学、各单位视察、调研、指导工作等情况;各级领导批示及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研究成果情况;重大荣誉和奖励情况;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事迹;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和年度工作总结;其他重要动态信息。
(三)紧急信息。全县教育系统发生的各种突发、重大事件等。
(四)预警信息。教育系统出现的有关教育教学、师生和校产安全、教职工思想动向等苗头性、倾向性的信息。
三、信息报送管理要求
(一)日常动态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简练、适用。要着重反映本学校、本股室的大事、要事,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要确保信息内容准确统一、形式规范有序。紧急信息要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时要继续关注并报告事件发展情况。所有信息报送实行单位负责人审签制度。
(三)县教育局秘书股是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股室,直接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有关媒体报送信息。各学校向上级部门或媒体报送的信息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方可上报。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和县直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每周至少上报有效信息1条(篇),信息采用及积分排名情况每月初将在会昌县教育局网站通报。
(三)非涉密信息直接通过邮件报送,不能公开或不合适公开的涉密信息应该通过其他途径向局领导直接汇报。非涉密信息报送邮箱地址:hcjy5622168@163.com。所报信息和图片一律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文字字体为三号仿宋。
四、信息考核办法
(一)县教育局机关干职工报送的正面报道信息、调研文章、工作通讯被各级各类媒体刊物采用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稿多投的取最高级别奖励):
1.被县教育局主办的《会昌教育》、《会昌教育网》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5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20元。
2.被县委办《每日汇要》、《会昌信息》,县政府办《政务信息》,县委宣传部《新会昌》周刊、县电视台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2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100元。
3.被《赣州教育简报》、《赣州教育网》采用信息的每条奖励5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150元。
4.被省教育主管部门或市委、市政府主办的媒体刊物如《江西教育》、江西教育电视台、《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等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6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200元。
5.被国家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主办的媒体刊物如《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江西日报》等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10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500元。
6.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求是》、《半月谈》(含内部版)等国家级媒体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30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800元。
(二)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和县直各学校报送的被相关媒体刊物采用的信息和调研文章、工作通讯参照县教育局机关标准,按从低到高级别分别记1分、3分、5分、8分、12分、20分,2分、5分、10分、15分、25分、35分,一稿多投的取最高级别记分,不重复、累计记分。各学校的每学年的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积分情况列入学校工作目标考核。
(三)县教育局将根据全年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得分情况,每年评选产生全县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县教育宣传先进个人若干名,由县教育局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二O一O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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