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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县本乡(镇)中小学教职工工作调动的通知

会昌信息港 会昌教育局网站 2011-10-10 20:29:33
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初中:

为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规范教职工工作调动,现就规范我县本乡(镇)中小学教职工工作调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本学年开始,各乡(镇)内中小学之间教职工调动需报县教育局审批,并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到县编委办办理编制审核手续。

二、各乡(镇)初中、小学在有空编的情况下,需要在本乡(镇)中小学之间调动教职工,必须符合教师教师资格要求,符合专业对口原则,由中心小学、初中共同协商提出名单,联合向县教育局书面请示(一式二份),县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凭审批件到县编委办办理编制审核手续,县编委办同意后,由各学校到有关部门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在每年7月份办理各乡(镇)内中小学之间教职工调动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三、本乡(镇)中小学之间教职工调动等同于本系统内单位之间教职工调动,涉及到教职工的工资、职称评聘等,各学校要认真对待,加强管理,科学合理调配师资力量,确保人编统一。

四、“特岗计划”教师、“三支一扶”教师等未上编的教师,不列入乡(镇)中小学之间教职工调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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