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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月新娘玩失踪 诉请离婚返彩礼

会昌信息港 互联网 2011-2-26 10:41:27
会昌法院网讯 结婚不到一个月,新娘就离家出走,不与丈夫联系。近日,会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原告诉请返还彩纠纷正在审理中。

2010年2月8日,原被告双方在媒人的介绍下相识谈婚,并于2010年2月11日依农村风俗归门,2010年2月28日在会昌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10年3月6日原被告双方一起到广东省汕头市务工,2010年3月26日被告借口外出后即不再回住处,也未有与原告取得联系,原告亦无法与被告联系,双方分居至今。

会昌法院认为:原告经他人介绍与被告相识谈婚,仅三天后就依风俗归门,20天不到就登记结婚,双方在缺乏了解的情况下就草率结婚,结婚后双方亦未能真正履行夫妻义务,登记结婚不到30天,被告就离开原告,双方失去联系,分居至今,根本就未能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夫妻关系也仅是有名无实,名存实亡,原告要求准予与被告离婚之请求应予准许。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应由其自行承担不到庭的法律后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判决准予原告郑春生与被告郭晓梅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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