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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青少年学生国情党史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

会昌信息港 2011-5-30 16:32:10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有关学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为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激发青少年学生的爱国爱党热情,帮助广大青少年学生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根据市教育局、市邮政局(赣市教基字〔2011〕44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5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全县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国情党史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通过组织青少年学生学习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了解建党90周年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广大青少年在讴歌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颂扬共和国辉煌成就的读书教育活动中,了解更多党的知识,受到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实现活动育人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爱祖国,跟党走。

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15日至7月15日。

四、参赛范围

全县中小学生。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大赛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邱洪铭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何晓明 县邮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主任:何发生 县二中副校长(分管全县教育教学工作)

蓝阳腾 县邮政局副局长

成 员:许金福 县教育股副股长

彭北方 县教育股干部

刘炎金 县邮政局客户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股,由许金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北方、刘炎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学校要参照县组委会组织机构,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导、督促本次活动的开展。

六、活动规则

(一)由县组委会统一制作一套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套装(一个设计精美的征文专用信封,信封内装4页信纸、一张建党90周年纪念精制书签、一张精美的课程表、一张答题明信片)。

(二)学生在答题明信片上进行答题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答题明信片寄给本县组委会收,参加评奖。知识竞赛答题作品必须在全部答对的前提下才能参加评比。

(三)参加征文比赛的学生,用钢笔在专用信纸上书写,字数控制在500~1000字,使用专用信封在规定时间内邮寄给本县组委会收,参加评奖。

(四)为保证县组委会能及时、准确地与获奖学生取得联系,参赛者必须在参赛明信片和信封上注明参赛者姓名、所在学校全称、年级、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奖项设置

6月下旬,县组委会将知识竞赛答案全对的作品,进行随机抽奖,届时县组委会将聘请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到抽奖现场进行监督。分中学组、小学组设奖。中学组设一等奖3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150名,优秀组织奖4名,优秀辅导教师40名;小学组设一等奖80名、二等奖160名、三等奖250名,优秀组织奖4名,优秀辅导教师80名。对获奖学生和和优秀辅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金或奖品,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县大赛组委会将择优上报工作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参加市级评奖名单。

征文比赛按参赛人数的10%比例评出优秀作品奖,对优秀作品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优秀作品名单将在《中国剪报》上公布;每个参赛学校推荐的一篇最佳作品和从其他优秀作品中抽选出的部分作品,将在《中国剪报》上刊登发表,并将刊有优秀作品的报刊,寄发给对应学校。

七、活动进程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1年5月)

5月上旬,由县教育局、县邮政局联合印发本次活动通知。各级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1年5月~7月)

1.5月中旬,成立活动组委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活动进行安排和布置。

2.县组委会组织各学校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向学生广泛宣传开展本次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活动的意义,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

3.参赛学生将明信片上答案题卡、征文,于6月30日前寄至本县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审阅和分类整理。

4.7月上旬,县组委会将收到的答案全对的答题作品,按奖项设置标准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征文按10%比例评出优秀奖。

5.7月10日前,县组委会按设定奖项将获奖学生名单统一上报市组委会。市组委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八、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国情党史教育活动,把本次活动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组织和广泛动员青少年学生参与本次活动。

(二)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各学校要及时成立活动组委会,教育、邮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协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做好服务。县组委会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四)严格管理,务求实效。此项活动不得增加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活动期间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搭售、摊派等非公益性活动。

会昌县教育局 会昌县邮政局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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