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
会昌信息港
2011-6-23 19:10:28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治理重点领域集中检查的通知》(中治工发〔2011〕1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开展工程治理重点领域集中检查工作方案》(赣治工办发〔2011〕3号)的工作部署。近日,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派检查小组赴各县进行督查检查,为顺利通过检查,请有工程项目的单位务必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的要求认真填写好自查表,并按照附件4的要求将每个项目材料收集后装订成册(500万元以上使用红色封面,500万元以下的使用蓝色封面),于2011年6月25日上午12点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及装订成册的材料交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联系人:钟圣 13766360898)
会昌县监察局
2011年6月22日
会昌县监察局
20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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